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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V体育份 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股份涉及的股东户数为1户,为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回购注销股份总数量为5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47,5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500,0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800,245,171股的6.25%。
2V体育、本次业绩补偿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0,245,171股变更为750,245,171股。
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航投资”或“标的资产”)100%股权的事项,交易对方之一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就重组置入的标的资产做出了业绩承诺。捷航投资下属Airwork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Airwork公司”)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日发集团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因公司与日发集团就业绩补偿事项未能达成一致,公司依法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并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浙01民初1061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7月7日、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5日及2024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V体育、《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3-086、2024-064、2024-067)。
根据日发集团于2024年11月28日出具的《承诺函》,日发集团将依据上述判决书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本次应补偿股份数为50,000,000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上述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6、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7、注销完成情况: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26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0,245,171股减少至750,245,171股。
本次业绩补偿股份50,000,0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注销业绩补偿股份50,000,000股,其中2,5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V体育,47,500,000股为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业绩补偿股份注销后,日发集团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法院判决书应当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捷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自2022年11月1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因前期回购股份及本次业绩补偿股份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变动,日发集团及吴捷先生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VSport体育